以案说法|临进拘留所前,他支付了拖欠已久的工资
2026-07-08 09:17:08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芷江融媒体中心 | 编辑:许敏 |          浏览量:2596

芷江融媒讯(通讯员 刘健 曾磊)“我给钱,你们不要拘留我……”,7月2日,被执行人袁某因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,在即将被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时,迫于法律威慑,将16000元劳务工资支付给了申请执行人田某,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执行完毕。

2025年4月,因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,袁某被芷江人民法院判决向田某支付劳务工资18740元。判决生效后,袁某未履行法律义务,田某申请了强制执行。执行期间,因袁某行踪不定,法官曾多次电话约谈、上门查找,均无果。后法官依法核查了袁某存款、房产、车辆及理财信息,未查到可供执行的财产,只是扣划了其银行存款2740元。

2026年7月2日,根据申请执行人田某提供的线索,执行法官在袁某家中将其找到,当场释明拒执法律后果,袁某仍拒不支付,法官依法将其拘传回芷江人民法院处理。在法院执行局,面对法官反复释法明理,袁某依旧拒不配合且态度傲慢。法官遂决定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。在法律震慑下,袁某终于服软,当场全额支付劳务工资16000元。

法官说法:每名当事人都应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。本案被执行人袁某拖欠农民工血汗钱,且以藏匿行踪等方式逃避执行,经法官多次劝导和警告,其依旧我行我素,直至临进拘留所才迫于压力支付了工资。此外,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并不意味着案件的彻底结束,申请执行人在掌握被执行人新的行踪、财产线索后,可立即联系执行法院,法院将全力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,坚决维护司法权威与社会诚信。

责编:许敏

一审:李丽萍

二审:许敏

三审:明毅

来源:芷江融媒体中心

市级
县级
专题专栏
特别推荐

  下载APP